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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 2010

谈谈移动互联网

大家都挺看好移动互联网,我也刻意地关注过相关牛人的博客和一些实际的应用,我的体会是:

1、移动互联网的核心还是互联网。移动互联网和互联网不是两拨人在搞,而恰恰相反,大部分是互联网公司将其服务推出移动互联网的版本。比如搜索,没道理说移动互联网的搜索就和互联网的搜索不一样,细节的区别当然有,但google、百度的技术积累绝非儒豹、易查这样的公司可比,强调自己是移动搜索并以此为竞争点似乎并不令人看好。我很赞同李开复说的:互联网是从无到有已经建立了非常好的内容,移动互联网只要取之于互联网,然后再把它优化,让他更合适移动互联网发展。

2、移动互联网决不仅仅是手机上网。我承认手机是移动互联网的一个终端,但我们对移动互联网的想象并不仅仅在手机。手机屏幕太小,除了iphone一般手机屏也就2.5寸以内,除了急用时搜索一些生活类(比如查公交、附近的银行、商品网上的价格),无聊时上上QQ,收收邮件,看看电子书以外,互联网领域很多优秀的应用很难移植到手机上。不是网速的原因,更不是技术的原因,而是就那么大的屏,就那么多键,很不方便,比如我只会在手机上看邮件,但从不会发邮件。但随着ipad、kindle这样的大屏终端的出现,我们发现它们一样可以获得接近于电脑的用户体验。当上网本和ipad屏幕差不多大小的时候,再靠终端区分互联网是可笑的,移动互联网不可能仅仅只有2.5寸的想象空间。昨天看到一篇博客说:未来十年,世界通讯和新媒体技术的超级战争的主战场将不在终端,而是在终端背后的运营平台和应用及内容平台。

总结起来,就是移动互联网并不是一个命题,而只是互联网在不同终端上的一种展现形式。有一天也许我们会发现,互联网就是移动互联网,移动互联网就是互联网,就像现在电脑就是网络,网络就是电脑。而它们背后的技术其实还是那个技术,思想还是那个思想、内容还是那个内容。

也许以后会修改甚至颠覆上述的观点,立此存照。

1条评论

  1. 移动互联网在我的想像中应该是这样的:网民有空时(例如上厕所、搭车时)利用自愿广告平台(手机)看广告,然后获得收入,如果网站放了谷歌关键词广告代码,当浏览该网站内容时就会只有纯净的内容没有广告打扰。相反,当网民没有利用手机观看广告,浏览该网站内容时,谷歌关键词广告就会显示,(让谷歌成为移动广告的王者)
    这种模式非常适合视频网站(土豆网等),还用户一个纯净的电影空间。也为视频网站不挂广告也能实现广告收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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